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

SHANGHAI CHANGNING MEDICAL ASSOCIATION

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

阅读须知


欢迎您申请加入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,在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
一、入会条件:

  1.  单位会员为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;
  2. 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。

二、会员的权利:

  1.  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 2.  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  3.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  4.  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常务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  5.  提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  6.  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  7.  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三、会员的义务:

  1. 遵守本会的章程;
  2. 执行本会的决议;
  3.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  4.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  5.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  6. 按规定缴纳会费;
  7.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四、会费:

  1. 会费标准:二、三级医院5000元/年;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0元/年;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单位2000元/年;社会医疗机构(医院)1000元/年;其他社会医疗机构(诊所、门诊部、护理站)500元/年。
  2. 逾期不缴纳会费,在收到催缴通知后仍不及时补交者,按自动退会处理,取消会籍。